乐鱼app-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项目招标公告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4-B009 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电子鼻咽喉镜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唎?崻5 ">w鈒?漬?禘馍牠羾梟~Kx?躦y臃偝C札嘁筗逳玛€?`驥?S滤赓g??邨摪B璐y阃?竼追耣?:@俠??瑴??X S?Fk轟霞X|逖隞R嵳騘葉HY雚?l?5f?bdquo; 3、质保期:整个项目自验收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3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保修期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350000.00元。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费用、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6、投标人须对所投包组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所投包组的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通知30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至 20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1.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或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应具备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在有效期内(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4、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5、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而且投标人并非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57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袁老师 0754-8890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 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联系方式:陈工 0754-87123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54-87123068